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保10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2:02 燕赵都市报

  本报唐山电(记者张汇)记者从8月21日召开的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度会议上了解到,唐山正加快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摸清底数,确保10月1日实施。

  据了解,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年内参保率达到30%,2008年参保率达到60%,2010年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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