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背后是一场长久的道德考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2:21 新闻晨报
■晨报首席记者郭翔鹤

  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据《楚天都市报》昨天报道,在近日由湖北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的“金秋助学”活动中,主办方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因上述问题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而类似这样的“善款尴尬”并不少见:前不久,一罹患脑癌的山西女孩在获得15万元网络捐款后,也因私吞了治疗后剩余的10万元捐款而受到社会谴责。重庆一贫困学子在考上研究生后,揣着数万元善款到了北京,却没能完成学业,也未对捐助人进行任何说明就失去联络……

  学会感恩,这个要求并不苛刻,我们民族历来就有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道德传统。然而,在个别受助者眼里,金钱与人情之间的天平日益倾斜,获取是应该的,感恩和回报是多余的,受助自强、回报社会的朴素命题被抛诸脑后,募捐时的眼泪只为感动他人并使其慷慨解囊。

  不过,在谴责这5名不知感恩的大学生的同时,要思考的另一命题是:某些慈善捐助人是否真的拥有足够高尚的道德,完全没有想从慈善事业中得到什么的动机?真爱不求回报,但一些人掏出善款的同时索取太多,有人沉溺于享受受助者感谢救世主式的言语奉承,有人希望自己老板椅背后的墙壁上能挂满锦旗,有人希望通过慈善行为吸引媒体宣传自己的企业——这种变了味的“慈善”发展到极致,就会出现如同2001年通康集团向中国红十字会承诺捐款2000万元并受到媒体广泛报道后,老总拒绝捐款并上演“人间蒸发”而被起诉的丑剧。

  此外,襄樊的慈善活动主办方作为社会机构,取消大学生受助资格的做法值得商榷。首先,公众不清楚大学生们不说感谢究竟原因何在,是否有难言之隐。即使他们真的存在道德缺失问题,主办方似乎也不宜利用职权进行人为干预,毕竟社会赋予它们的职能是扶弱济贫而非道德警察。

  欣闻“慈善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计划,慈善的组织、捐赠以及法律责任等都将得以规范。届时,希望我们不再遭遇这样的“慈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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