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列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2:30 北京晨报

  民政部:因灾死亡有望获抚慰金,不赞成以乞讨为业

  晨报讯(记者 韩娜) 《社会救助法》和《慈善法》目前都已列入了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在昨天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的情况。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说,《社会救助法》现在在民政部的层面已经基本成熟。民政部在起草这部法律时,把现有的城乡低保制度、灾民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包括医疗救助,还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教育、司法、住房等方面的专项救助,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

  他说,民政部近年来针对《慈善法》除了在国内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外,还在国际上请了很多专家参与论证。目前这两部法律经民政部审议通过后,还要报到国务院审议,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最后审议。

  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产生流浪乞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裹胁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运用流浪乞讨方式牟利的,属于犯罪行为,应予以惩处。他表示,“我们不赞成以流浪乞讨为职业,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救助。”

  在谈到山东华源煤矿溃水事件时,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经过专家组分析,这次溃水事故属于自然灾害事故。对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现在正在研究要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新华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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