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身校车幼童死因多谜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2: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佛山讯 (记者杨波)本报昨日新闻《被遗校车内 幼童中暑亡》报道了在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幼儿园上学的广西籍幼童唐崇书在校车中死亡的不幸事件。昨日记者获悉,在事发后两日,死者家属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孩子,令他们震惊的是,一发现抱起孩子其头部便塌了下来,好似扭断了一般,脖子上还有红斑。家属因此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提出质疑。对此,当地警方高度重视,并表示最终以法医的鉴定结果为准。

  孩子为什么死在校车内?整个事件中还有不少谜团有待查清。记者获悉,三水区公安分局将组织法医为孩子进行第二次尸检。

  谜团一:如此高温孩子为何不下车?

  小崇书的父亲唐正科回忆,事发前一天晚上,幼儿园老师告诉他周一提前上学也提前放学,第二天早上6时40分就要来接小崇书。前日早上6时20分,他就叫醒了小崇书,在住处门前的球场候车。当时,小崇书还跟其他小朋友嬉闹,非常活泼。7时许,幼儿园园长和一老师接走了孩子。

  记者从三水区气象局了解到的情况,白坭镇当天的气温在36℃到37℃之间。而当时校车就停靠在烈日当空的幼儿园楼下,车厢的温度应该远高于这个温度。在这样闷热的车厢中,孩子为什么到学校却没有下车?

  记者试图寻找当时与唐崇书一同乘车的多名幼童,但是由于他们年仅2岁左右,无法对当时车上发生了什么事情进行还原。事发后,家属在幼儿园正门楼下找到了唐崇书的书包,书包里面还多了一个玩具和铅笔,孩子的鞋也放在里面。而园长的答复则是“孩子在车上,书包是后来拿下来的。”

  死者家属表示,他们感到费解的是,按照孩子死亡后警方在其座位上的标志显示,唐崇书所处的位置是校车的车厢第二排,而这一排的位置就正对着校车的车门;老师下车后关车门,不可能看不见唐崇书!而且按照幼儿园园长的说法,当时车上是两个老师一个司机,接到的孩子只有4名,怎么可能偏偏落下一个?

  谜团二:为何5小时中无人发现?

  记者在富景幼儿园的办公室看到一张幼儿园日常的作息表。从早上7时上车到中午12时左右发现孩子死亡,前后有5个小时。幼儿园张尚维园长称“事发时间段应该是在上午9时多到中午12时”,但作息表显示,该幼儿园7时到7时50分时间段为接送孩子和晨练以及与家长交换幼儿情况。而按照孩子父亲唐正科的说法,在事发当天接送孩子的时间比平时接送的时间还提前了,孩子更不可能是9点才上的车。

  更让唐正科一家难以接受的是,根据作息表安排,从接孩子后7时50分到12时30分的中午午餐后活动一共有10项活动要开展,前后近5个小时,为什么唐崇书的老师竟未发现唐崇书没有参加活动呢?

  疑团三:孩子尸体头部为何异常?

  昨天下午,孩子的父母及亲友在殡仪馆见到了唐崇书的尸体,唐崇书的伯父唐明科抱起孩子时,孩子的头部立即塌了下来,就像从脖子处扭断了一样,但是没有皮外伤。“孩子的头部严重变形到这种程度,而且脖子上还有红斑,很有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孩子死亡的。” 唐明科告诉记者,他怀疑是司机急刹车导致孩子颈部扭断而死亡,而非遗忘在车上窒息死亡。

  针对孩子头部的异常,唐正科也对孩子是被闷死的说法产生怀疑。他说,他们已将情况反映给三水警方,提出对孩子做第二次尸检,区公安分局也已经同意他们的要求,预计近日法医将为孩子进行解剖后确认死因。

  《被遗校车内 幼童中暑亡》新闻追踪

  警方:孩子死因以法医最终鉴定为准

  记者昨日从三水警方了解到,警方已经接到家属对孩子死亡原因的质疑,根据目前法医的初步鉴定,基本可以确认孩子是符合中暑死亡的。

  对于死者家属对孩子尸体头部异常扭曲和脖子上的红斑的怀疑,警方表示,人死亡后尸体会起尸僵,尸僵会让尸体变硬,但是过两天后尸僵则会消失,头部出现异常可能就是这样引起;而孩子脖子上的红斑,法医最初的鉴定为尸斑。

  警方表示,对于死者家属的质疑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处理。三水区公安分局将组织法医对孩子进行第二次尸检,孩子的死因最终要看尸检结果,以法医鉴定为准。

  教育局:昨起全区学校开展安全检查

  本报关于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幼儿园幼童被困校车不明死亡事件报道后,三水区相关领导高度关注。昨日,三水区教育局召集全体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开会。区教育局要求,各个学校要展开安全大检查,对校车仍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坚决取缔其办学资格。必须设立接送车考勤表,表内设有学生姓名、班级等资料。负责人要每日跟踪掌握接送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据悉,近期,区教育局将对各类办学机构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清查,凡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一律整改,去年的一次检查曾发现个别幼儿园仍偷偷将不符合规定校车上路,造成学生安全隐患。

  律师:当事老师司机属过失致人死亡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陈律师认为,如果确实是因老师和司机疏忽大意造成幼童被遗忘在车内窒息死亡的话,当事司机、老师和幼儿园都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有民事和刑事责任之分,学校需负责包括善后费用、接待家属费用、死亡后的赔偿等相关费用。

  陈律师表示,根据幼儿园负责人的陈述,事件是由于幼儿园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司机和老师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老师和司机都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责任。

  陈律师还表示,像这种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程序,当事人如果对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不满意,可以自己找更权威的法医鉴定机构或专家来鉴定,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现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幼儿园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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