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7学年收费标准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3:4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余梦

  昨天,上海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2007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上海民办高校等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其中,2007学年,上海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公办学校中就读的本市户籍中小学生、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及在此类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继续免除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为小学1-5年级(一期课改)95元,小学1-5年级(二期课改)150元,初中6-9年级(一期课改)为150元,初中6-9年级(二期课改)为185元。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情况,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网址www.shdrc.gov.cn)和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进行查询。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本市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缴费清单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

  市民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进行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