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如何 我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5:43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郭海方)记者8月21日从省监察厅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底,我省将采取专项效能监察的方法,对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下拨的救灾资金管理、发放、使用情况,集中开展一次监督监察。

  这次专项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救灾资金是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拨付和使用,有无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二是救灾资金拨付、发放能否做到快速及时,有无滞拨、迟拨和滞留现象。三是救灾资金发放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救灾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重灾户和贫困户手中,有无乱支滥用、照顾亲友和平均分配等现象。五是救灾资金的财务管理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专户专账、专款专用、账款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县、乡两级是否建立健全能够反映发放时间、去向用途、使用效果等情况的救灾资金档案;有无救灾资金私存或个人保管等问题。

  这次专项效能监察,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由省监察厅统一组织协调,并建立由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协调领导联席会议。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读者投诉,省监察厅效能监察室同时公布了通讯地址和举报电话。地址:郑州市顺河路29号;电话:0371-66361233。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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