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服务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5:50 深圳特区报

  我市举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暨法制讲座

  社工服务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本报讯】(记者滑翔)今年是《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昨天上午,我市在五洲宾馆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暨法制讲座,组织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综治办、团区委、街道团工委负责人深入学习《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并对进一步加大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进行部署。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深圳市社工服务条例》已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将使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种结构性矛盾的日益加剧,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并出现暴力型犯罪、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方法智能化等新特点和新变化。去年以来,我市各相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深圳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机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我市从去年起将法制教育列入中小学的必修课程,并全面推行聘请法制副校长和“一校一警”制度。目前,我市已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3个,接待青少年70万多人次。

  预防青少年犯罪,重在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近年来,我市公安部门大力推动校园警务室的建设,在全市已建立校园警务室17个。今年以来,我市学校未发生重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类严重安全事故,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结合弱势青少年的特点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各有关部门纷纷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教育和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据悉,民政部门目前正在筹建深圳市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此项目已列入我市2006-2007年度建设项目。

  记者了解到,随着我市社工工作的不断推进,开展社区青少年社工服务,已经成为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一项得力手段。目前,我市盐田、龙岗两区的5个社区已经开展了青少年社工服务站的试点工作。团市委书记张文在昨日会议上透露,我市下一步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点之一,是要着力推动一批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的立法,其中包括积极推动《深圳市社工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工作机制。

  会后,原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仲兴应邀为与会者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题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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