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 9月1日至10月18日申报、初审,11月8日银行放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6: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一开学,我省高校的贫困学生们就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了。今年6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又能资助我省高校的不少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为,省内符合贷款发放条件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每名学生每年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

  据了解,我省去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4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1.3万人次。

  ■商报记者高云

  11月8日银行开始发放贷款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11月8日银行开始发放贷款,到11月9日,农行的各代理网点接到高校提供的专户转账支票后,将把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账户中。

  本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起始日为2007年11月8日。合同到期日按如下标准划分:2年制、3年制学生至2013年9月7日止,共计5年10个月;4年制学生至2014年9月7日止,共计6年10个月;5年制学生至2015年9月7日止,共计7年10个月,以此类推。

  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发放分四个阶段

  时间进程

  9月1日~10月18日申报、数据录入、初审

  10月22日~11月2日签订合同及审批

  11月2日~11月11日贷款发放阶段

  11月12日~11月20日 贷款发放检查及结息

  助学贷款不能“截流、迟到”

  省教育厅强调,发放助学贷款的过程中,不能无故滞留助学贷款资金,一旦发现将追究经办人员责任。

  在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的发放、回收、划转等环节,银行的代理网点要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划拨,严禁以各种理由滞留助学贷款资金。

  各高校在扣收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时,要先将贷款发放至学生账户后才能划款,而不能直接从学校专户扣收。

  3所院校新开通助学贷款业务

  去年,我省有83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条件。

  今年,我省新增了三所本科高校,分别是:河南工程学院(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洛阳大学合并组建)、新乡学院(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原大学、新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

  新增的3所本科院校由7所高校合并而成,除新乡教育学院未参加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外,其余6所已参加贷款,已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由合并后的新高校继续管理。按照我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增的3所高校将重新开设国家助学贷款专用账户。

  【提醒】高校只为首次贷款的学生办卡

  从今年起,每年的11月和12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农行将不再接受学生的提前还款业务。

  新学期开学后,各高校只能为首次贷款的学生办理新贷款银行卡(折)。如果你是非首次贷款的学生,只有在卡(折)遗失、消磁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才能到原开户网点办理换卡或补折手续。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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