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下火车”维权可能被拘留 铁道部公安部加强维护列车运行处罚手段包括罚款拘留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6: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列车晚点,铁路部门有责任及时发布信息,而旅客如果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进行维权,则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近日,铁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据铁道部消息,通告提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努力提高列车正点率和服务质量。当旅客列车延误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信息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另一方面,旅客应遵守国家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告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和候车区;盗窃、损毁、擅自移动列车设备或者安全标志。在列车行进中,擅自使用列车紧急停车设备;结伙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击打列车或从列车向外抛物;编造或者故意传播爆炸、劫持、颠覆列车等虚假恐怖信息,扰乱公共秩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哄抢公共财物和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对于通告的规定,昨日铁道部宣传部门一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正值暑运高峰,加上各地自然灾害多发,常常导致列车晚点。遇到这种情况,旅客应使用正当手段维权,切勿使用强占车厢等方式,因为这样只会让遵循刚性运营计划的列车调度陷入紊乱状况。

  今年6月25日,在北京火车站,曾有28名旅客因列车更改拒绝下火车。旅客们称,他们是从沈阳到北京,原本乘坐D2次列车,但发车时却被改成K100次列车。换车耽误了他们3个多小时,旅客们要求补偿两列火车票价的差价及其他赔偿。

  (《新京报》供稿)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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