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华视点”昨日披露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款出国内幕 中介买来的假邀请函蒙住了外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6: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打着公务考察的幌子,10名检察院工作人员集体公款赴欧洲旅游,因其持有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被芬兰边防局拒绝入境,强制遣返。

  这起事件的主角,便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中央纪委通报称,该考察团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等违规事实。

  调查一:伪造的芬兰邀请函是谁一手操办?

  中介买来“邀请函”

  在这起事件中,一家叫欧盟中国协会的中介机构,以及这家机构的一名叫张文娟的业务员引起人们的关注。

  张文娟是安徽省庐江县人。她凭着老乡关系,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叶彬相识。2006年10月,张文娟把3万元“回扣”送给了叶彬。此前,张文娟已给叶彬送过3次“回扣”,累计金额达7万多元。

  叶彬收下了“回扣”,张文娟承接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务考察的出国团组业务。与以前的每笔业务相同,她要接收欧盟中国协会负责人李玉堂从欧洲发来的邀请函,为报批签证做准备。

  张文娟介绍,这些所谓的“公务考察”邀请函可以直接在国外买到,也可以由中介机构老板、办事专员通过动用私人关系弄到。“有时候,我们也花钱向同行中介机构购买,互相调剂。”

  而业务员承接出国团组业务,向单位经办人员支付“回扣”,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张文娟在庭审中承认,“回扣”的数额与组团人数成正比,欧盟国家每人100欧元,其他国家每人100美元。

  据张文娟介绍,欧盟中国协会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核准的中介机构,以前的主要工作是引进外国专家,现在则专门安排公务员因公出国。记者获悉,目前,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已暂停与欧盟中国协会的合作关系。

  调查二:层层审批的邀请函为何在国外被一眼看穿?

  安徽外事办:我们从外语文字上无法辨出邀请函真伪

  2006年11月20日,以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发现所持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是伪造的。该考察团被芬兰边防局拒绝入境,第二天被全部遣返。

  此起事件引起安徽省有关部门极大震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就此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

  安徽省政府外事办负责同志说:“此次的伪造邀请函,仅从外语文字和签名上无法辨别真伪。”外事办近期加强了管理,对邀请单位、邀请函进行真伪鉴定,严格审批因公出国项目。

  而张文娟之所以提供伪造邀请函,其原因就是认为外事部门鉴定不出邀请函的真伪。

  她告诉记者:“到欧盟的公务考察团,实行两国报批,一国送签制度,这是个很大的漏洞,实际上,公费旅游很大程度上是钻了这个空子。”

  调查三:徐文艾为首的出国团如何对抗中纪委调查?

  统一口径想把责任推给中介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务考察团被遣返后,成员在内部统一口径,把责任全部推到中介机构欧盟中国协会方面,企图蒙混过关,结果适得其反。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派调查组进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外交部也相继介入调查。由于心理压力巨大,叶彬主动向调查组坦白交代了其收受贿赂一事,并协助侦查人员抓获行贿人张文娟。

  目前,徐文艾被撤销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叶彬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月17日,张文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公款出国旅游已经成为一种风气,不光是把财政耗掉了,还吃掉了老百姓的人心。”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宣国强认为,要杜绝这类事情,首先要建立严格制度监督规范出国流程,邀请函的审批应当由专业机构进行内容审查。另外应该让纪检部门对出国考察路线和行程安排进行全过程监督。

  (据8月22日新华社“新华视点”)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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