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纯德挪用资金一审领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6:38 燕赵晚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 张文昌 实习生 孙鑫)近日,原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闫纯德伙同其女闫丽莎共同挪用资金案,在冀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闫纯德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女闫丽莎被判有期徒刑3年。

  闫纯德案发前担任多家大型民营企业的董事长,还是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河北省政协常委。2007年1月21日,闫纯德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河北省公安厅监视居住,2月15日被河北省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后,河北省检察院指定此案由冀州市检察院管辖。

  检察官指出,在涉案的河北大正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公司”)、华正国际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正集团”)、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公路”),被告人均担任着法人代表、董事长的职位。2002年8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河北某公司与华正集团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裁定追加华正集团持有部分股份的大正公司为被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从大正公司银行存款中扣划307万余元。几年后,法院作出撤销大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裁定。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说,本来这笔307万余元的款项应该顺理成章地回到大正公司,但闫纯德指使其女闫丽莎伪造了大正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到银行开立了虚假的公司账户,使得这笔款被划进了假账户。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闫丽莎先用转账的形式将294万余元转入华正公路账户,之后提现转入个人的3个存款账户。在把假账户上不足300元的余款转入华正集团账号后,闫丽莎将假账户销户。闫丽莎提现的200多万元被闫纯德投资到华正集团控股的多家公司。虽然300多万元资金根本没有回到大正公司,但闫纯德还是主持召开华正集团董事会,作出了将该笔款项作为华正集团向大正公司借款的决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纯德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闫丽莎属共同犯罪。据此,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完毕后,两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