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集体学习《选举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7:09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8月22日讯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济南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新亭主持并讲话。

  按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年初,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为了使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一步理解把握《选举法》的主要内容,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特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副主任许安标作辅导报告,对《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讲解。

  高新亭在讲话中指出,《选举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自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后,经过四次修正,不断丰富和完善,对选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我们国家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有效保证,保障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委及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全面展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选举法》,吃透精神,把握要义,掌握方法,明确要求,采取各种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对《选举法》的贯彻落实。

  高新亭指出,《选举法》规定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基本原则和组织程序,规范了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产生方式,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的原则、要求和操作程序,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的程序和要求,投票选举的组织以及补选出缺代表的程序等问题,是建国以来我国选举工作的经验总结和选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选举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要严格保护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努力使选举工作能真正反映选民的意志。要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民主原则,自觉落实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步骤和方法。要准确把握依法办事的原则,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中去,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组织工作,严格依法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严格依法组织投票选举,确保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

  高新亭强调,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选举法》,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指导力度。适当时机,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一次视察或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各部门,要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对人大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超前考虑,加强预测,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把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善于依法处理和解决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人大换届选举任务的圆满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明、黄可华、朱正昌、莫振奎、时立军、曹学成、李明先、鲍志强,秘书长刘玉功,住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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