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上调低保金 月底前领到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为应对食品类价格的上涨,确保成都市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昨日,成都市政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的意见》。市民政局通报,自8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五城区(含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45元/月,其余区(市)县城市低保标准在当地现行标准基础上按不低于15元的额度增加。各区(市)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00元/年。8月31日前,上调后的低保金就将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手中。

  物价上涨低保标准一年两涨

  “原则上,低保标准是每两年上调一次,由于今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大,此次已是成都市今年第二次提高低保标准了。”据成都市民政局局长肖化戎介绍,成都市年初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10元调为23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200元调为260元后,此次从8月1日起又再次调高。同时,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从每月每人160元提高到170元。

  物价补贴联动救助27万人受益

  据悉,成都市民政局已于6月底,按每个城市低保对象50元的标准,动用价调基金,通过民政救助渠道,对全市104971名城市低保对象实施一次性补助523.955万元。除市上补贴外,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又分别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50元物价补贴。在中秋节、国庆节,相关部门预计还将根据情况,对困难群众增加补贴。据悉,截至7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6618户、104802人;农村低保对象73001户、157709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333人,这些人都将在这次上调中受益。

  标准上调低保新增2000人

  由于成都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上调,因此低保户也将“扩面”。原来家庭月收入245元不能享受低保,现在则可以了。提高标准后,成都市预计将新增低保对象2000人。据悉,此次成都市需新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1053万元。

  记者董馨实习生左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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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食品涨价全省城市低保涨15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的通知》,规定全省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要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按不低于15元的标准增加。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不低于15元”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全省统一执行时间为今年8月,各地务必确保补助资金在8月底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据省民政厅低保处副处长刘正海介绍,该《通知》出台是由于近期我省粮、油、肉、蛋、禽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价格上涨较快,为妥善解决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困难,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省政府决定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提高补助水平。 记者董馨实习生左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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