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屋最多卖了19户 牡丹江:一房多售何以泛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8:51 黑龙江日报

  在同一座城市,连续发生多起违法房产交易,其中一套房屋最多卖给了19户,上千户居民受骗,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牡纺河东小区、机电小区、重阳小区……牡丹江一房多售案件接连发生。用牡丹江市房改办已退休的赵成业主任的话讲,2005年,牡丹江出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沙兰镇洪水惨剧,另一件是牡纺集资房诈骗案。

  一房多售案件接连发生

  宋国英,原牡丹江市司法局退休干部。

  2002年,牡丹江市纺织厂搞职工集资建房。宋国英以牡丹江市建工集团的名义与牡纺合作,还没有盖好的房子在他的手里变得“疯狂”,几乎每一户房子都被不断地卖出、抵账、抵押,有一户房子最多被卖了6次。

  2006年,经过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宋国英无期徒刑,另两名涉案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长达118页的判决书中,记者统计,共实施诈骗171起,受害人140余名,涉案金额近900万元。

  一房多售的现象在牡丹江并没有因宋国英的入狱而退却,却如洪水一样越来越猛。

  近日被媒体称为“中国最牛”的开发商,刷新了宋国英的纪录,一户房子最多卖给了19家。

  2005年7月,牡丹江市民周玉春在大街的电线杆上看到机电小区售便宜房的广告。多次考察,周玉春并没购买——“主要是怕不把握。”后来经一个同事介绍,周玉春在一位工地材料商王经理手中买了一套房子,王经理与他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

  然而不久,别人告诉周玉春,“这处房子有事儿”。不放心的周玉春来到他购买的单元房内,用粉笔在墙上写了“此房已售出”的字样,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第二天就有一位女士给他打电话,称她在2004年就已经购买了这套房子。

  后来,周玉春发现开发商为其调换的房子又是重房。他多次要求退房,开发商多次推托。其间,周玉春来到牡丹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咨询,有关负责人告诉周玉春他手里持的购房合同是假的。周玉春到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报了案。

  惊天诈骗案浮出水面

  随着受骗人越来越多,又一起一房多售的惊天诈骗案浮出水面。今年3月28日,牡丹江市政府成立了由公安、纪检部门组成的“3·28机电小区专案组”,统计受骗群众达千户以上。专案组成员向记者透露,开发商王秀刚等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破中。牡丹江市房改办的一位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市纪检委、监察局已经对机电小区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开始调查。

  被媒体曝光两次的重阳小区因一房多售,还发生了群众抢占住房,有关部门派驻的工作组对抢占房子的住户收取房价5%的“净房费”,牡丹江市建设局的一位相关领导说,这是为了平衡没有得到房子的购房人。在重阳小区购房却没有得到房子的张女士说,一房多售现象在牡丹江,除了牡纺、机电和重阳小区,还有盖了5年之久,快要竣工的粮食小区。这几天,一些受害者还在找市政府信访办。

  记者在采访粮食小区时得知,该小区的27户动迁户目前只能安置4户。其余的动迁户按着动迁协议上的房号去查找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时,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已被卖给他人。一位动迁户告诉记者,其实他在2005年就发现了这些问题,他还曾经到市信访办反映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还把他损了一通,“房子还没盖好,谁说没有你家房子了,是建设局还是房产局?没事瞎找啥!”这位动迁户说:“现在出问题了,我们只能找政府讨说法。”

  监管漏洞使开发商有恃无恐

  “牡纺”事件中,一位购房者气愤地说:按规定,内部职工集资建房不允许对外出售,他们立着售楼的广告牌,政府有关部门难道看不见吗?

  牡丹江市公安局一位办案人员说,每个一房多售案例的情况都不一样,太复杂太麻烦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最后把问题都留给了司法机关。

  牡丹江市房改办张主任也承认,集资建房是不允许对外销售的,建筑工地上应设置明显的标牌。但群众反映,“牡纺”和“机电”两个集资建房的工地上从来就没有设过集资建房的标牌。

  机电小区的张女士拿出她与该小区基建办签的购房合同向记者介绍,2004年,她买房时非常谨慎,当时拿着购房合同去了牡丹江市产权交易中心咨询,办产权的窗口工作人员说合同没有问题。她问用不用在这登记,工作人员回答说不用。张女士说:“如果房产局能多为购房者着想,规定签购房合同都要在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可能一房多售就不容易得逞。”就在不久前,省内一家电视台曾对机电小区一房多售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其中有一户“重房”在房产部门登记仅相隔几天,而且是同一个工作人员办理的。

  牡丹江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机电小区在规划部门没有放线的情况下就开工了,严格地讲不算合法。一位知道内情的人透露说,当时有一位“管事儿”的领导签了字,允许“先开工,后办手续”,之后机电小区建设一路绿灯。

  刚刚退休不久、原牡丹江市房改办赵主任说,机电小区当时批准建98套,可是开发商在建的过程中又私自多建了60套。政府有关部门考虑到既然已经建起来了,扒掉挺可惜的,于是市里经过研究,补办手续,允许这60套按照商品房对外出售。谁知开发商胆大妄为,私刻公章和私印商品房销售合同,大肆重复出售,结果骗惨了百姓。

  在同一座城市,连续发生多起房产交易中的违法犯罪案例,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实在令人深思。那么,问题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

  “缺乏必要的监督,审批、管理环节的不规范,甚至可能存在官商勾结现象,才使开发商有恃无恐,钻政策法规的空子,在销售环节上大做文章,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一位牡丹江房地产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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