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协议”难保夫妻和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9:02 贵州都市报

  男方动手打人则所有财产归女方,并对男方抽烟喝酒、回家时间都有约束——

  “和平协议”难保夫妻和睦

  -女方:只为防范家庭暴力 -男方:准备通过诉讼废止协议

  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对中年夫妇多次发生“家庭战争”后,女方面对男方的和好要求,抛出了一份“和平”协议,约定“若男方再动手打人,则家庭所有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然而,协议签订后不久,男方反悔了,他要求解除这份“显失公平”的协议,结果遭妻子拒绝,双方为此“反目”。8月21日,该男子决定通过诉讼途径废掉这份“和平”协议。“硝烟”过后签订“和平”协议

  今年45岁的何先生和39岁的王女士均系离异后再婚,共同生活两年多以来,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并且不时升级成“全武行”。2006年10月的一天,两口子再次发生“家庭战争”后,王女士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居住。半个多月后,何先生登丈母娘家门请妻子回家,孰料妻子当即拿出一份协议要何签字,否则不回家。但看到这份协议内容,何先生傻眼了。

  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其中的5项条款全是针对男方约定的,其中第一条约定“若男方再动手打人,则家庭所有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其他条款则对男方每天回家的时间、抽烟喝酒都做了规定。几天后,妻子仍坚持“不签协议就不回家”,何先生只得于去年10月20日在该协议书上签了字。王女士回到了家中。丈夫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

  据王女士介绍,这份协议果然很奏效,从那以后每当两人发生争吵时,王女士只要一提这份协议,何先生当即就蔫了。后来,逐渐感觉到自己“吃了亏”的何先生反悔了,他要求废除这份“不平等条约”。

  何先生说,自己确实不该动手打妻子,当初自己在协议上签字主要是想哄妻子回家,没想到却把自己“笼起了”。而且何先生还担心,倘若哪天妻子故意找茬引起动手,那自己岂不是会人财两空?妻子坚持“维权手段”

  “我并不想和他争财产,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丈夫的抱怨,王女士辩解说。据王女士讲,丈夫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她是在多次挨打后才迫不得已想出这个招数的。而且“事实证明该协议对于防范家庭暴力很有效果”。因此,王女士拒绝废除这份协议。律师称“协议”无效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何先生两口子的纷争,周围的邻居也有不同看法。两位男邻居认为,如果婚姻已经到了靠“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来维系的地步,那共同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但几位女邻居则对此很赞同,有人甚至找王女士复印了协议内容,准备回家要求老公效仿。

  而对于这份协议引起的纷争,遵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令狐兴中则从法律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令狐兴中律师认为,按照何先生的介绍,这份协议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该协议所有条款均针对一方进行约定,属于“显失公平”,应该认定该协议无效。令狐兴中说,女方显然把“夫妻双方均应互相尊重”与“家庭财产的处分权”混为一谈,这种做法无益于改善夫妻关系。

  昨日,记者获悉,8月21日,何先生正式委托了律师,准备先由律师出面找妻子谈,如果实在谈不拢就向法院起诉,申请废除这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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