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查证一犯罪嫌疑人所犯命案时,却发现,也有人供认是其所为 一人作案冒出俩凶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9:05 大河网-大河报

  8月17日,犯有盗窃、强奸、抢劫致人死亡等数罪的陈辽亮,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新乡市中级法院法官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但发生在他身上的一起杀人命案,由于其原来一直隐瞒不报,险些被羁押在异地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彭某承担。

  □记者刘新萍通讯员杜王群

  提审案犯追出漏罪

  今年31岁的陈辽亮是漯河人,因涉嫌在新乡市某居民区一住户家中抢劫财物并杀死两人,2006年6月13日被新乡警方从山东淄博市抓捕归案。

  2006年10月,新乡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张广华,检察官郝玉新负责承办此案。两人注意到,2002年至2005年,陈辽亮因犯抢劫罪在监狱服刑4年,出狱后仍流窜盗窃和抢劫,如此惯犯是否会瞒报罪行?

  据新乡市检察院介绍,提审时,两位检察官将审查漏罪作为一个重点,在对公安机关所移送的10起案件核实后,检察官突然发问:“你是否还有其他事情没有供述?”

  陈辽亮猛一愣,脸上的肌肉抽搐起来,他喘着粗气,低头不语。两位检察官见状,交换了个眼色,针对其犯罪心理,进行耐心说服工作。

  陈辽亮交代,2001年5月的一天晚上,他在漯河市人民公园附近,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出租车,车里坐着个女司机,他就上了她的车,并故意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来到郊外,他掏出刀,让女司机把车停下,将她强奸后,抢走了她身上的钱和两个金耳环,正准备离开时,女司机突然把车内顶灯打开,他连忙用刀把顶灯捅灭,并将司机杀了。从车上下来时,他发现不远的地方有几个人在路边打牌,就赶紧跑了。刚跑不远,碰到一个30多岁的女人正看他,他没搭理,就跑了。

  张广华等立即向漯河警方查询2001年5月是否在当地出现过一起女出租车司机被害案。

  一起案件两个凶手?

  3天后,漯河警方告知,当时,确实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但这起命案已告破,1个月前,一名涉嫌多起流窜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在周口沈丘县落网,他供认此案是他所为。

  一起案件,竟冒出俩凶手?张广华等人大惑不解。难道是共同作案?再次提审陈辽亮,陈否认有同伙。

  2001年5月漯河市有两起女出租车司机被害案?但漯河警方证实,仅此一起。

  新乡市检察院公诉处对此案进行研究,大家认为陈辽亮供述的几个细节非常关键:1.当晚案发现场不远处有人打牌;2.陈辽亮逃跑时被一个妇女看到过;3.出租车车内顶灯被捅坏。这3个证据是法理学上所说的“只有侦查人员或案件当事人才知道的‘内知证据’”。只要查实这3个证据,就能判定陈辽亮是不是真凶。

  犯罪嫌疑人彭某为何要承认此起抢劫杀人案是自己干的呢?

  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景彬在听取汇报后,决定派检察官前往沈丘、漯河调查取证。

  赶赴两地查实证据

  2006年10月25日,张广华、郝玉新赶往沈丘提审彭某。审讯中,彭某对这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语焉不详。他说曾在这一带流窜作案多起,具体哪起案子当时是啥情况,也记不清了。民警在审讯时,他一股脑儿都承认了。

  在查看案卷时,张广华等人意外发现当地警方现场勘查的笔录中,有这样一个记录:红色出租车车内顶灯被硬物击破。

  随即,两位检察官又赶赴漯河取证,在案发现场附近一村庄,他们挨门挨户走访。终于查访到几名知情人。这几名村民证实,当晚他们六七个人在路边的路灯下打牌。晚上9时许,看见一辆红色出租车停放在不远处,尾灯一明一暗,半天没开走,很可疑,他们走过去,发现一女司机倒在车内,胸前全是血,就赶快报了警。

  随后,张广华又在漯河警方当年的办案卷宗里找到一名史女士的证言:“那天晚上,我走到出事的地方,看见一个男的慌里慌张迎面跑来,他身材中等,比较壮,长方脸。”

  她的陈述,在地点、时间上与陈辽亮的供述一致,其所讲的体貌特征与陈辽亮基本吻合。

  三个“内知证据”查实后,检察官认为陈辽亮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鉴于案情重大,新乡市检察院立即向省检察院汇报。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沟通后,省公安厅委派两名刑侦专家到新乡提审了陈辽亮。两名刑侦专家倾向于陈辽亮作案。

  公安部门对案发现场相关证据重新审核,他们找到了案发时从女司机身上提取的人体分泌物标本。与陈辽亮的DNA检验对比后认定,分泌物为陈辽亮所留。至此,彭某作案的嫌疑被排除。

  2007年3月28日,新乡市中级法院对陈辽亮一案进行审理,法庭上,陈辽亮对罪行供认不讳。

  6月26日,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陈辽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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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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