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择校费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9: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任)为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昨天联合公布2007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阶段,也包括本市21家民办高校的最高收费限额。在新的收费标准中,大部分收费项目金额与往年持平,但公办高中择校费有所下调。其中,高级寄宿制高中的择校费由上学年的每人4万元调整为2.8万元、市重点高中的择校费由每人3万元调整为2.1万元、区重点高中的择校费由每人2万元调整为1.28万元、一般高中的择校费由每人1万元调整为4600元。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情况,市民可通过市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和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查询,若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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