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泸溪紧急叫停单位违规有偿集资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0:04 红网

  红网湘西8月23日讯(通讯员 向民利 符伟明 向珍良)8月23日,笔者从泸溪县纪委了解到,该县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全面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高息有偿集资活动。目前,全县共查出违规有偿集资单位11个,集资金额合计419.6万元,已清退集资款127万元。

  近年来,该县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或筹措工程建设资金等为由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高息集资、变相发福利,损害了单位和国家利益,加重了单位负担,严重影响到机关和干部的社会形象。为此,该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62号)有关规定,明确通知全县15个乡镇89个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今后任何行政事业单位不准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集资活动,凡今年1月1日以后进行的有偿集资必须在一周之内清理登记成册报县廉责办,并在8月31日前无条件清退到位,对此前发生的有偿集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针对个别单位领导“享受留给自己,负担转给下任”的做法,以及有些单位长期付息不还本、变相发福利侵吞国有资产的严重违纪行为,该县廉责办还确定了“谁经手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处理原则,凡在规定时间内清查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对“经手人”和“一把手”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撤职处分。

稿源:红网 作者:向民利 符伟明 向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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