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移困扰判决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0:29 南方日报

  记者跟随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直击法院搜查行动

  财产转移困扰判决执行

  本报讯 (记者/陈洁娜 实习生/林胤 通讯员/穗仁宣)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视察一宗房地产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实务,直击了一场颇具神秘感的法院搜查行动。不过,由于被执行人不知所终,面对一堆杂物、账本,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被执行人转移、藏匿、抽逃财产的行为,依然是法院“执行难”的症结所在。

  昨天,记者跟随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体验市中院对一宗房地产合同纠纷案的执行过程。在这宗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广州市锦×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应按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于7月底向广州市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交纳超过170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但锦×公司却逾期拒不执行。

  据市中院负责本案的法官介绍,在执行过程中,已依法先后到银行、工商、车管、国土房管等部门对锦×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但均未发现该公司有车辆、房产、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为防止其逃避债务,法院决定对锦×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搜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锦×公司的办公场所,发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皆不知去向,办公室内只有该公司聘请的一名律师和另一名女性职员。这家注册资金为800万元的公司,办公地点竟然只是一间不过10平方米的房间。在出示搜查令之后,执法人员开箱清查,发现办公柜内堆放着许多杂物、账本等物。

  该公司聘请的律师称,自己以前曾被公司聘请,但自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后未继续服务。当被询问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频频更换法人代表的情况时,该律师表示自己是在今年7月底接的这个案子,“不清楚什么时候更换了法人代表”。而另一名公司职员张女士则称,平时只是来这里搞卫生和接电话,“很少见到老板”。

  搜查结束后,执法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财产线索,但需要进一步核实”。据负责此案的法官介绍,如果查证被执行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案件只能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重新有财产的时候再恢复审理。

  在执行搜查的过程中,负责该案的法官表示,虽然现在有关财产搜查的法律较完善,但操作起来确实存在困难,如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找,一些被执行人不仅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甚至转移、藏匿、抽逃财产,最终令判决结果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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