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胜答疑系列(十九):反不正当竞争 司法解释出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0:31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市场导报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十几年来,市场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商业秘密的保护、傍名牌等,这些问题涉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和制止,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却过于原则,因此,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标准。

  《解释》共十九条,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傍名牌、虚伪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解释》是人民法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的重要参照依据,为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将其应用于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执法实践中。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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