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来拯救你 未婚妈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3:08 青年时讯

  这是个没多少隐私的年代。不管如何隐秘的两性情感或是家庭隐私,都可以被各种时尚杂志、报纸副刊讨论得透彻至极。“未婚妈妈”这个词,很多人都不再陌生。不过,当它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你的身边,还是会有许多感触。不要把它当成故事,它是另一个人真实的生活。

  小风,是我的女友。刚刚成为二十五岁的未婚妈妈。我承认,以前我并不喜欢她。尤其是当她跟我诉说伟大的爱情、执意要为那个男人生孩子时。我百般劝说没有结果,便一狠心大半年没有见她。

  再见她时,孩子已经两个月了。尽管我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但还是无法把面前的她与以前联系起来。她胖了很多,但眼神坚定,不再有以前的浮躁。突然间,我很想了解她经历了什么。我问:“你介意我把它写出来吗?”她说:“用化名吧!我是典型的反面教材。”

  五年前,二十岁的小风认识了三十岁的王冬。小风最初跟我描述这个男人时,把他形容得很完美。风流倜傥、温文尔雅,从事建筑业,在北京有一家公司。不过,等到我与王冬见面,发现他也不过尔尔。人到中年,发福、歇顶。在城市里,一抓一大把。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道理吧!

  小风家境不好,高中毕业就来北京打工。虽然从外表看来已经与城市女孩没什么差别,但看得出来王冬看不起小风。他嫌弃她的长相、嫌弃她的打扮、甚至嫌弃她的名字。旁观者看不过眼,小风却始终憨憨地笑着,好脾气地陪在他身边。

  小风和王冬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平等地位。而我,作为朋友,又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从头到尾扮演着一个听众和观察者的角色。

  怎么说呢,小风是深受言情小说毒害的女孩。她完全没有现代女性的成熟与理智。四年间,我无数次问过小风,你到底图他什么?她对我世俗的问法不屑一顾。每次都给我用最文学的语言表达美好的爱情,不涉及生活,全是虚无缥缈的风花雪月。

  一路忍下来,到最后,王冬宣布要结婚了。新娘不是小风。

  王冬过上了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的妻子很快怀了孕。与此同时,小风也发现自己怀孕了。发短信告诉王冬,王冬只回了三个字:好极了。就是这三个字,坚定了小风把孩子生下来的决心。“知道有了孩子,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我没有得到婚姻,但是我有了我们爱情的延续。”

  当时,我极力否认小风的观点。却没有办法反驳她心目中伟大爱情。我问王冬:“你为什么要同意?”这个三十五岁男人的回答让我大为光火,“很久以前我就想要一个私生子。这个城市埋藏着我的秘密。十八年后,我和孩子相认。很多明星都有私生子呢!不奇怪。”

  作为局外人,对这样两个人,我无话可说。

  一个小女人傻傻的爱情,还有一个自私男人,注定了这件事从一开始是个悲剧。可惜的是小风清醒得太迟了。不过,当她用各种狠话把自己置于最卑微的境地时,很少有人再忍心批评她。

  “怀孕很辛苦,直到六七个月的时候,我还在坐公共汽车上班。九月份时,身子已经很笨重了。晚上口渴,想起来喝水都没人给我倒。什么都是我一个人。我总是哭,非常压抑。孩子是我唯一的希望。

  “之前他来看我,给了我九千块钱,说是尽父亲的责任,住院用的。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只剩两千块现金。生孩子的那天我在医院给他打电话,让他再带些钱过来,如果手术还得给我签字。可能那会还是对他抱有幻想吧,觉得见到他会安心一些。可是,他说他不在北京。我没办法,自己跑出去取钱。银行下班了,取款机一次只能取三千。

  “医生一再说让家属拿钱来,可是我一个家属都没有。当时就觉得特别绝望。我苦苦地哀求医生,医生才让我进了产房。生产的过程也是一场噩梦,还好,孩子是健康的。他太狠心,在我住院期间没来看过我。出院后有一天突然给我打电话,我以为他要来看我了。结果他说请客户吃饭,没带现金,让我给他五百块钱。

  “生下孩子以后,我彻底看清了他。我现在不是否认爱情,我是否认他整个人。我常常想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人,我不得不承认他人品有问题。他可以不喜欢我,不爱我,可是他不能否认孩子。他从来没有让我不要孩子,可孩子出生后他根本不尽一个父亲的责任。我不得不怀疑当初他是说着玩的。

  “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没法向父母交待。我从小就是懂事、听话的女儿,很早就出来工作、贴补家用,我不知道他们要是知道真相了会怎么样。在我们那,谁家出了这样的事会一辈子抬不起头的。拖一天算一天吧!”

  我问:“那你后悔吗?”

  她想了想,坚定地说:“不。其实三个月的时候我去医院,想打掉这个孩子。医生说我子宫先天性发育不全,这可能是我唯一的一个孩子。想来想去,我还是留下了他。只是有时候看着他,我会想,如果他不是孩子的父亲该有多好!如果没有孩子,我肯定活不到现在。我已经没希望了,孩子还有希望。”

  我问:“那你对爱情呢?一点希望都没了?你还想过结婚吗?”

  她笑:“我现在这样,男人躲我都来不及。谁喜欢我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先不想这些了,我得努力工作,养活我和孩子。还得想办法给父母一个交待。”

  最后,她说:“你知道吗?我死心塌地爱了他这么久,他一直在防着我,把我当成一颗定时炸弹。前段时间他十几天没有出现,我给他公司、家里打电话,全都没人接。我去查,原来他的公司已经注销了,房子也转到了其他人名下。想起他以前说过要把全家移民到加拿大,我觉得他可能真的怕了吧!”

  小风苦笑:“他说要把北京让给我。我不会这么轻易让他得逞。如果有必要,我会诉诸法律,争取孩子的抚养费。不过咨询律师太贵了,一小时得三百块钱。对现在的我来说不现实,我还得等等。”

  我无法想象小风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无法想象她还要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其实指责她在目前看来根本就没用。她虽然清醒了,但清醒仅限于她不再爱那个男人。对于如何做一个母亲,她根本没有准备,关于抚养费、关于孩子的户口……她要做的还有很多。

  链接

  姚欢庆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据我所知,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未婚生子的问题,至少很模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人口状况,制定各自的具体配套办法。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各个地区的这项法规有所出入,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生育一个子女。但是不是在国内,只有在吉林非婚生子才具有合法性呢?我看也不尽然。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依此推论下去,非婚子女的户口等手续也有权登记。但各地计划生育条例并不一致,比如北京,新生儿入户登记手续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但在杭州相关政策规定:“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时,由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申报,取消其他证件或证明作为前置条件的规定。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由派出所直接办理。”可见,在户口登记上,各地规定颇为出入。

  而在一些地区,如武汉,自去年起开始实行《生育服务证》,这是“生育头胎需指标”的计生政策的终结。“过去,育龄夫妇要生育子女,必须在怀孕前或怀孕3个月内申请《计划生育证》,领取生育指标,否则会受到处罚。现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实施审查备案制度,可以自行选择生育时间。

  所以,非婚子女到底如何界定,成为一种难题。除了各种形形色色各不相似的条例与规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未婚生子不合法,按照“法所未禁,即为允许”的原则,未婚妈妈是合法的。

  另外,即使某个地区当未婚妈妈不被允许,也可以通过户口迁徙的方式达到目的。

  在我国,迁徙户口大约有两种方式,入学和工作调动。这也是有可操作性的。摘自《生活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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