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2000万,锦江地产老总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合伙开发商赢了合同纠纷官司却被打“白条”

  本报讯 记者许琛,实习生刘颖、通讯员穗仁宣报道:打输官司,拖欠逾2000多万元,被执行人不知所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时却发现:该公司已无财产可执行。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执行实务中见证了目前“执行难”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找,原告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

  被执行人无车房财产

  广州市越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广州市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根据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7887993.01元及计付逾期违约金、诉讼费268980元(已经支付10万元,尚欠诉讼费168980元)。

  由于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07年7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0321593.09元。市中院于2007年7月1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2007年7月31日前向申请人缴纳本金17887993.01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逾期拒不执行,老板也不知所踪。

  但在执行过程中,市中院先后到银行、车管、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均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车辆、房产、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

  800万公司仅10平米大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跟踪视察该案件的执行,来到位于建设三马路73号615房的广州市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记者在现场看到,注册资金为800万元的公司办公地点竟然只是一间不过10平方米的单间。办公地点只有一张桌子、一个沙发、两个铁柜子和一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自称姓张,只是负责打扫卫生和接听电话,张女士称:“其实现在也没有什么业务了。”

  记者在该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看到,法定代表人一栏写着“陈×豪”,注册资本是800万元。在执法现场,还有一名自称是被执行人请来的女律师,该律师表示,该公司目前的法人是谁自己也不清楚。法院执法人员介绍,办公现场没有发现可执行的财产,但从翻阅公司账册发现了一些初步的财产线索,还需要回去调查核实。

  3日告知时间被钻空子

  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找、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是“执行难”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健介绍说,一些被执行人不仅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甚至还转移、隐匿和抽逃财产。法院依职权进行财产调查时,由于缺乏完善、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网络数据库,导致无法迅速、全面地获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吴翔接表示,法院收到申请后,要在3日以内告知申请人及被执行人,而这就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供了一个机会,“被执行人知道后常常会马上转移财产”。

  (编制: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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