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48小时内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4:51 厦门网-厦门晚报

  消费者日益关注超市食品安全。

  本报讯(文/图 曾海林 陈喻晓) 今后,思明区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将立即启动撤架机制,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这是昨日下午,思明区经贸局、质量技术监督所组织辖区内的好又多、沃尔玛、家乐福、新华都等多家食品流通骨干企业进行座谈时公布的。

  目前思明区辖内共有14家食品流通骨干企业。会议对商务部2007年第1号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了法规宣贯。今后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对食品安全建章立制,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

  据悉,商务部颁布的新规明确要求,市场应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思明区对超市做出相应规定: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以及回复反馈总部汇总。

  此外,思明区还对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商家在销售这类产品时,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同时鼓励市场的现场制作食品应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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