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的结论,下得太匆忙了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4:52 厦门网-厦门晚报

  在21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山东华源煤矿抗险救援专家组组长卜昌森介绍了煤矿溃水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突降暴雨,二是山洪暴发,三是河水猛涨,四是河堤决口,五是决堤淹井。该专家组的专家经分析认为,溃水事故属于自然灾害事故。(昨日中国新闻社)

  卜昌森是谁?笔者较真,结果就查出这位“专家”是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的官员。身为抢险指挥部的专家组组长,并不是事故鉴定专家组的组长,在至今仍有172名矿工下落不明的时候,当务之急本该恪守职责,而非越俎代庖,代替事故鉴定专家组的专家来“一二三四五”地数落“暴雨、山洪”的不是。

  从有关资料得知,卜昌森是水害防治专家,一直从事矿井安全,特别是矿井水害防治研究和管理工作。既然这样,对自然灾害容易引发的事故本该有科学的预见性吧,对此前河南陕县支建煤矿发生淹井事故的“前车之鉴”,本该汲取充足的教训吧?

  让我们听听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当天在山东华源煤矿说的话吧:“同样面对自然灾害,如果各项预案完善,防范措施比较健全,就有可能化险为夷。但据我们了解,华源煤矿在应对柴汶河一旦暴涨引起堤坝决口、怎样采取措施方面的预案不太完善,需要认真总结。”有如此“人祸”隐患,“溃水事故属于自然灾害事故”的话无疑就是信口开河。事故抢险的水泵抽不尽这样的“官僚河”,势必有更大的灾难之剑高悬在我们的头顶!

  在法律规定中,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时,就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身为本省的煤炭工业局官员,自然应该对煤矿溃水事故性质的认定采取“回避”态度,如此迫不及待地说出“自然灾害”的话,更是一种企图逃避责任、漠视群众生命的“官场灾害”在作怪。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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