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征名 公益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4:52 厦门网-厦门晚报

  今年两会期间,民盟厦门市委提出提案,建议为我市所有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命名。这一建议被我市市政园林部门整件采纳,他们表示,将广泛征集名称,并交由地名办审定使用。(昨日厦门晚报)

  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作为城市的现代化公共和公益设施,不仅方便市民,更为城市增添美感,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城市的窗口和形象。我市已建、在建和计划建的,共有48座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而它们还像一群没有名字的孩子,这不仅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不便,也与现代化城市极不协调。现在政府部门向社会广泛征求这些设施的名称,也可以看成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人性化”举措。

  按照以往和其他城市的“惯例”,这类公共设施的命名一般多由财大气粗的商家“说了算”。这虽然能为有关部门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也能为商家提高一定的知名度,但却可能在无形中侵害群众的利益,也会削弱现代化城市的文化品位。“谁出钱谁起名”,今年是这个名明年改那个姓,给市民造成极大的麻烦不说,对这些城市里的永久性建筑也是极不严肃的。

  公共设施征名就应该以“公益性”为主,保持这些设施的纯洁性。这些名字不仅要简单易记,和它们所处的地理位置相结合,更要有一定的文化品位。一座天桥,一处地下通道,就是一道风景,甚至是一个地方的标志,给它们取一个响亮而美丽的名字,不仅能增加一个地方的荣誉感、亲切感,更能带动地方的知名度。这个名字就是巨大的无形资产,它带来的各种效益不仅是巨大的,而且是永久的。有关部门虽然暂时不能从这些公共设施的命名中得到经济效益,但它今后能为社会带来的实际效益是“拍卖命名”所无法相比的。上官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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