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利益链,方能根除滥抓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0:18 红网

  《华西都市报》8月23日报道,8月21日晚,3名男子撬开已打烊关门的四川绵阳市南河路一理发店的卷帘门,冲进里间,并大声吆喝道:“不准动,把灯打开!”这时,已经入睡的邓女士夫妻俩被吓得魂飞魄散。慌乱中,赤裸着上身的她错把丈夫的衣服穿在身上,下身围着浴巾把灯打开……

  这不堪入目的一幕,却是当地警方所导演。据介绍,当晚10点左右,邓女士和丈夫已入睡,突然被门外一阵巨大的撬门声惊醒,3名男子闯入理发店。因为是撬门而入,她们以为遭遇抢匪,但是因为赤身而不敢下床反抗,一个男子说:“我们是城厢派出所的民警,马上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尽管邓女士说,自己是合法夫妻,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情,而且你们又没有出示搜查证,又没穿制服,直接就跑到我们睡觉的房间。然而3名男子不由分说地将他们夫妻带到派出所。事后,派出所的解释是有人举报她们所开的理发店涉嫌卖淫嫖娼,警方调查的方式是破门而入,并不按公安部的要求出示证件。

  如果说这一次抓嫖,还只是有关部门统一安排的“扫黄”,表面上看与经济利益挂不上钩,那么下面的事件,经济利益则更为直接了。

  据同一天的《云南信息报》报道,8月13日晚11时,到云南昭通送儿子上大学的镇雄县教师刘德祥上街散步,突然从暗处蹿出几个彪形大汉,称是派出所的,将其强行拖上路边的一辆微型车殴打,期间,刘老师多次昏了过去。后经审讯和人证,确信刘老师没有嫖娼,警方才放他走。然而此时,受伤的刘老师已无法自行离开,后经医院诊断:左侧1根肋骨骨折、右侧4根肋骨骨折,肺被刺穿,且胸腔已有积液,须立即手术。

  这8人为何深夜还在工作?为何有这么高的积极性?原来,这些人是凤凰派出所的协警,基本都是在当地招来的。他们的底薪为400~500元,另外的收入就是“线索费”。所谓“线索费”,就是提供线索给民警后,会得到相应的“提成”。而能够使协警员获得“线索费”的案件,一般以赌博、嫖娼为主。由此看来,这些所谓的协警,只是辅助当地公安部门,从事与经济利益相关的事情,如抓赌博,抓嫖娼,因为这两种违法行为,最后的处罚都是高额罚款,然后可以从中进行高额提成。

  上面的抓嫖,一是让公民的人格受到伤害,一是让公民的身体受到伤害,更有警察违法抓嫖而闹出人命的,曾轰动全国的“处女嫖娼案”,“处女卖淫案”,“合法夫妻嫖娼案”等,尽管令人非常震惊,但是其诱因却很简单,抓嫖可以处以高额罚款,抓嫖人员可以分提成,反而制止卖淫嫖娼不是其根本目的。

  法国空想主义者傅立叶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医生希望生病的人越多越好,生起病来越严重越好,病期越长越好;建筑师希望每天失火,火烧得越大越好,烧毁一条街、半个城更好;律师希望打官司的人越多越好;玻璃商希望下冰雹把所有的玻璃都打碎,这样他们的生意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越做越大。那么,在以罚款为目的的警察“扫黄”看来,其辖区内的卖淫嫖娼的人越多越好,赌博的人越多越好,否则他们会无法可执,无嫖娼可抓,无人可罚款,无法得到提成了。在这样的“扫黄”宗旨下,卖淫嫖娼又怎会根绝?

  警察违法抓嫖,经常是半夜三更,既不敲门,又不出示执法证件,破门而入,与抢匪类同,肆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是典型的用违法手段治理违法行为。如果说卖淫嫖娼是违法,那么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殴打伤害公民的身体,则是更为严重的犯罪。从今年开始,我国对死刑的执行,极为严格,就是“宁可放错一千,不可错杀一个”。那么,警察在抓嫖时,则采取相反的手法,宁可抓错一千,罚款一万,不可放走一个。于是有罪推定,乱伤无辜,时有发生。法治社会,文明社会,不能容允以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去制止另一类违法犯罪。

  警察滥抓嫖娼,然后处以罚款,然后从中分得一叠钞票,以经济利益为首任,那么受利益的驱动,从而极大地刺激起抓嫖人员的积极性,所以各种违法抓嫖的事件就时有发生。如果不斩断抓嫖执法中的经济利益链,那么各种违法抓嫖、肆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就不会断绝。

稿源:红网 作者:朱忠保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