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学不能一对一交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0:18 红网

  “男女同学(包括学生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7月初,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的《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重犯者由家长带回去反省,引来学生议论纷纷。(据8月23日《生活日报》报道)

  古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那是专制时代之官;不期然而今竟有学校有过之而无不及:“防学生之口,甚于防火”。

  不禁就令人想起一个心理学上的著名实验:在一本刚刚出版的书的封面上,印了一行字:“请不要看第25页。”,结果,绝大部分人拿到书,首先看的就是第25页。因为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大脑在处理资讯时,往往有逆反的现象,即:你不让他做的,他偏偏要做。

  该中学的如此举措,当然是有的放矢,针对学生早恋。但是,要是此种禁令所附带的心理暗示,迎合了一些处于青春期的少年自认长大,自主意识增强的心理,甚至激发了一些学生在此阶段藐视权威,偏不听大人话的逆反情绪,恐怕效果,就要适得其反了。乃不禁令人要叹数千年前大禹治水“堵不如疏”之明!

  然而未料想,该校副校长贺艳萍竟称:“这套校规并没有侵犯人权,它针对的只是不正常的男女学生交往……”无论何时何地,任何人的私谈,既私域之事,“法无禁止,即可行之”;而学校竟对学生谈话横加时、空限制,难道还不违逆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原则吗?

  一些学校,还是多一点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要以管教为名,“关门家天下”,逆施倒行;而请“放下身段”,尊重尊重教育规律、学生权利,——免致纵使好心,也办坏事吧!

稿源:红网 作者: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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