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岂是漠视教育的挡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0:19 红网

  “男女同学(包括学生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7月初,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的《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引来学生议论纷纷。(8月22日《南国早报》)

  校规规定,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应用口头语言,不用书信、QQ、手机。正常的交往应是透明的、文明的、健康的;男女同学在交谈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任何身体接触,如手拉手、拥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不良道德行为;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做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各种不道德动作等。

  为啥出台如此规定,该校分管校园安全的副校长解释说,该校上学期有3对学生因为早恋造成严重后果,有的成绩一落千丈,有的双双夜不归宿,其家长一致责怪学校没管好他们的孩子。对此,学校借鉴外地学校的做法而出台了这套规定,旨在阻止男女学生交往过频过密,提醒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

  显然,学校出台禁止男女生一对一交谈的规定的出发点并没有错。作为学校来说,应该防止学生过早地陷入早恋的泥潭而影响学习。但问题是,这种良好的初衷并不意味着校规的合理与正确,更不能说明学校由此而制止了学生的早熟或早恋现象。

  应该承认,时下男女学生的青春发育期普遍提前,有的甚至十一二岁便出现了明显的生理特征。他(她)们对异性既抱有本能的羞涩感,又有一种朦朦胧胧情感需求的冲动。那么,面对学生生理和心理上的这种变化,一味采取压制的办法予以防范,只是一种次优选择,不但容易扭曲学生的心理、束缚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往往会适得其反,滋生学生渴望了解的欲望。

  不难发现,时下不少学校及家庭对孩子的早熟早恋总是如临大敌,视之为洪水猛兽而处处设防和横加干涉,这是认知上的错觉。早熟是一种生理现象,无人能控制和避免;而何为早恋,仅仅因为有了一次身体上的接触或一对一地谈话,便视之为不正常而予以处罚,无疑是一种缺失人性化的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

  因而,面对学生的早熟早恋,最重要的是毫不遮掩的直面应对。换言之,也就是加强对学生青春期的健康教育和性知识教育,使学生明晰道理,自主控制情感,从而学会文明、健康交往。那种“前堵所追”式的校规,其实是在漠视自身的教育责任,并不可取。

稿源:红网 作者: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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