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象品评:公共信息怎能当商品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0:46 哈尔滨日报

  李昕

  本月初,河南郑州暴雨成灾,大部分市民因未接到暴雨预警信息而毫无准备,致使2人死亡,6人受伤,市内一小时损失上百万元。据透露,该市预警短信的发布权被省气象局下属的某公司垄断,而该公司明文规定,谁交信息费就给谁发气象预警信息,否则就不给发。此事一出,招来公众“一边倒”的批评。

  公共信息被当作商品来出售,失去了本来的公共属性,这不但使有关部门的社会公信力遭到破坏,而且极易引发公共危机。据权威人士统计,我国近几年因为公共危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时高达6500亿元,占到当年GDP的6%,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信息不灵造成的。

  其实,把该无偿发布的公共信息当作商品出售的,并非仅此一桩。近几年,社会公众批评最强烈的还有高考信息的有偿查询。但是批评归批评,仍有部分地区“固守阵地”。今年在某地,更发生了几个商家为争这块“30天内即可产生100万元收益的盛夏大蛋糕”杀得昏天黑地,最后由一家以120万元买断独家发布权的恶性竞争。在这些地区,据说也设有其他免费查询方式,但都形同虚设。更使人费解的是,在某富庶地区的县教育局,有人竟理直气壮地说:“既然高考、中考都可以通过信息台查询,小升初为什么不能通过信息台查询?”于是在他们那里,小升初的成绩查询也变成了有偿服务。

  此类现象虽然不像郑州那样形成公共危机造成经济损失,但也造成不良影响。因为不管哪级哪类考生,都是早就交足了考试费的,有关部门理当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地及时向考生发布考试成绩;如果把这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发布,则是向考生重复收费,属于侵权行为。看来,有些公共信息应该无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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