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公检法联动快速办理轻刑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报送批捕的轻微刑事案件后,侦监部门应对已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并填写《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法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在十日内作出判决,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岳红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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