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铁规 喝止公交再惹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4: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八条铁规喝止公交再惹祸
市交管局昨就“8·22公交车事故”召开专题会议 对双层车上立交桥将作限制 严重或多次违法者将入“黑名单”

  交宣 本报记者 周滔 李杨

  22日发生在我市营门口立交桥的公交群伤性交通事故,引起我市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昨日上午,成都市交管局召开专题会议,从人、车、路三个方面,对此次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就此事暴露出在公交车管理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制定了八条“铁规”。交管部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对双层公交车进行行驶限制。严重交通违法或多次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公交车驾驶员将被登入“黑名单”,不得聘用为公交车驾驶员。

  备案制

  必须实行公交驾驶员备案制

  对从事公交车驾驶的人员,要进行驾驶资质、安全行驶等情况,实行备案登记,强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

   严管车况

  对公交车车况采取严格监管

  对公交车车况采取严格的监管,参照长途客运车辆“五不出站”的管理要求,监督公交企业对公交车进行出车前车况安全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营运,并对公交车辆安全检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将安全隐患杜绝在上路之前。

  黑名单制

  必须实行公交驾驶员黑名单制

  对严重交通违法或多次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公交车驾驶员,进行记录在册;情节严重的,通报相关部门,不得聘用其驾驶公交车辆及其他营运客车。

  行驶限制

  解决城市现实的空中交通隐患

  随着城市道路建设,高架桥、立交桥的增多,空中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对于双层公交车将进行行驶限制。

  定期教育制

  必须实行驾驶员定期教育制

  监管公交公司、车队每月进行内部交通安全学习,每季度由交管部门组织所辖的公交公司、车队驾驶员进行定期交通法制教育,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驾驶。

  顶格处罚

  严格规范公交车辆行停秩序

  对于公交车辆坚决做到见违必纠,并对公交车违法行为严格实行顶格处罚。

  事故责任追究制

  必须实行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

  对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进行依法严处的同时,还必须追究驾驶员所属单位责任。

   奖励举报

  实行公交违法举报奖励制

  鼓励群众对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6406800、86623572),交管局将按照《成都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推动社会化监督,共同规范公交车的行停秩序,确保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事故认定

  司机超速行驶 酿成“8·22事故”

  (见习记者 周峰)“8·22公交车事故”发生后,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排查安全隐患,昨日,市安监局紧急召集市交管局、市交委、市国资委等部门及公交集团公司负责人召开“事故告诫会”,通报了事故调查情况,并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一周的公交车专项整治行动。

  时速40公里 事故车严重超速

  在事故告诫会上,交警四分局民警通报了“8·22事故”调查情况:前日上午9时许,车牌号为川A02280的51路双层公交车由南向北行至营门口立交桥第三层时,突然左拐越过双实线撞上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一辆白色柳州五菱面包车,导致公交车径直冲向桥外。在护栏的阻挡下,车身被卡在截断的栏杆上,才幸免公交车冲出桥外。车上有28名乘客受伤,其中4名重伤。据调查,公交车司机凌根明当日开车行驶至立交桥第三层,时速已达40公里,超过了立交桥上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20公里/小时。

  事故原因:司机违章操作所致

  目前,交警四分局已对肇事公交车作出了技术鉴定,公交车无机械故障,排除了机械原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交警四分局认定“8·22公交车事故”原因是凌根明违章操作、超速行驶所致。会上还通报了全市公交车交通情况,1月至8月共发生64起公交车事故,4人死亡,86人受伤。

   安监:全市展开一周专项整治

  针对“8·22公交车事故”的严重性,市交管局副局长张先国在会上提出,因双层车在高空稳定性差,容易引发事故。建议公交集团公司限制双层车在立交桥上行驶。市安监局副局长漆玉水表示,市交管局、市交委从即日起对全市各区市县的公交车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

  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集团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今后将制定更完善的制度,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全城整治又有两辆公交昨载客“撒野”

  (记者 周滔 李杨)昨日,成都市交警各分局按照交管局的统一安排,对公交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交通标志、交通信号,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不走公交道 被罚100元扣2分

  昨日下午3时16分,从天府广场方向驶来的一辆48路公交车在行至北打金路口后,被交警三分局的民警拦下。“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请出示驾驶证接受处罚。”民警向驾驶员蒋某礼貌地解释,称这条道路明确标出了“公交车优先道”;有公交优先道的地方,公交车就不能抢占社会车辆的道,必须在自己的道路上有序行驶。

  按照规定,交警对驾驶员蒋某处以罚款100元、扣2分的处罚。

  闯红灯乱转弯 20分钟两次违法

  昨日下午4时30分,武侯星辰公交公司的驾驶员张某驾驶川A45114牌照的503路公交车,沿清江中路由西向东行驶。当他行至清江中路通川汽修公司路口时,侵占非机动车道闯红灯。交警四分局民警当场挡下他后,给予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下午4时50分,民警又在茶店子横街与茶店子正街交叉路口将张某拦下。原来,他刚刚被处罚后20分钟,又一次违反《道法》的禁令标志指示,越中心实线强行右转。交警四分局民警对张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再次给予他罚款100元、扣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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