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物勿图便宜不开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4: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今年6月,家住江夏区乌龙泉街的肖先生在乌龙泉一电脑店内,买了一套品牌电脑键盘和鼠标。店主江某表示,开发票要收130元,不开发票可少10元,并可在键盘和鼠标上“打标”,凭“标”享受三包,为图便宜,肖先生没要发票。

  两个月后,肖先生上网时,发现该电脑光电鼠标的光标在屏幕上不停抖动,已不能正常使用。于是,肖先生找到该电脑店要求退换。店老板江某发现该鼠标上的标签已被揭去,便以“不能证明购买地点和购买时间”为由拒绝退换。肖先生无奈,只好向江夏工商分局乌龙泉所投诉。

  昨日,工商人员来到该电脑店,江某表示,电脑配件上的标签,标注了销售商和购买日期,一旦丢失概不负责。

  工商人员表示,肖先生购买时间间隔不长,该电脑店可以根据购买日期的账目来证明。经调解,江某勉强同意为肖先生更换了新鼠标。

  工商部门提醒,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索取正规发票,电脑市场上“打标”用的标签使用的是普通贴纸,很容易磨损、丢失,一旦产生纠纷,难以作为维权凭证。(柯锐 叶逢春 熊辉)

  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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