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业委会,住房面积决定投票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5:3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聂丽娟)选举业主委员会,住房面积大的业主投票权利大——这个选举规定让部分房子小的居民心里有点“窝火”,觉得低人一等受到歧视。

  近日,青山钢花街下辖的6个单位型社区首次组建业主委员会。一星期前,各社区都张贴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5条规定:首次业主大会的投票权数按建筑面积计算,各类物业每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部分居民对这一规定很不理解。“房子小,难道投票权都打了折吗?”居民张女士认为,选举业主委员会是为居民服务,不是看谁的住房面积大。一些住小房的人更觉得此规定有歧视之嫌。

  但也有许多居民认为很正常:房子面积大,总价高,物业费等交得多一些,理所当然享有的投票权利要大些。

  记者找到负责牵头并指导此事的青山区房产局一工作人员,他认为不存在歧视一说,选举办法有据可依。《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根据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而《武汉市业主大会规程实施细则》解释,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数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

  武汉市房地局物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建筑面积大的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维修基金多,所以按住房大小来享有投票权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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