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回收箱撤销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6:19 深圳特区报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检查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执行情况

  废旧电池回收箱撤销不得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一家年产值已达1.5亿元、在未来几年计划达到10亿元的废旧电池加工利用企业面临着废旧电池“吃不饱”的困惑,然而社会却有“撤销电池回收箱”的声音。果若这样,包括这家企业在内的我市废旧电池回收加工业将难以发展,巨大的资源也将白白浪费。昨天参加《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市人大代表呼吁,废旧电池回收箱不能撤!

  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将用4天的时间,赴南山、宝安、福田、盐田等区检查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唐杰昨天率队检查了南山、宝安区的执法情况。

  在宝安区沙井街道,检查组参观考察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是一家专门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企业,目前已形成拆解、分类、提纯、加工和再利用的全套产业化技术,为电池等行业提供低成本和高性能的循环产品。去年该公司回收处理废旧电池及相关废旧材料2000多吨,产值达到1.5亿元。目前公司正致力创建中国最大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和研究中心,计划到2010年产值达到10亿元。

  代表们参观了该公司的废旧电池分拣车间和生产车间,深深感叹这家变废为宝的企业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公司董事长许开华介绍说,废旧电池是精矿:充电电池镍钴含量都在20%至30%,锌含量22%。这些金属原料都是国际上的紧缺资源。去年以来国际镍、钴价格一路狂涨,2006年1月每吨镍12万元,钴每吨20万元,而到了今年5月已经分别达到每吨43万元和53万元。高涨的行情导致我国不锈钢行业和镍氢、锂离子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企业步履艰难。许开华话锋一转说,废旧电池又是一种巨大的污染源,如果不加处理就直接填埋或焚烧,对环境的污染极其严重。瑞士、德国等国家探索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分解、加工才是最妥善、最环保的处理办法。

  “你们的废旧电池通过什么渠道回收?回收量能否满足公司生产加工需要?”有代表问。许开华回答说,一是电池生产厂提供的边角料,二是我们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建设的600多个废旧电池收集点,三是废品回收公司。这些渠道回收的电池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生产能力处于过剩状态。由于生产技术和材料的改进,目前电池的有害物质有所减少,于是有媒体为此撰文建议“电池回收箱可以撤了”。这是误解和误导,废旧电池回收箱千万不能撤,否则废旧电池之宝将变成环境之害。目前深圳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率仅为1%,回收箱一撤,几乎所有废旧电池将流入社会。

  代表们对此表示赞同。庄礼祥指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是我市的建设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是有利经济发展、有利环境保护的好项目,应予以大力支持。从目前的情况看,废旧电池回收箱不能撤,即使电池彻底无害也不撤,因为这是回收加工,变废为宝,循环利用的重要渠道之一。

  检查组昨天还听取了南山区、宝安区政府贯彻执行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情况汇报,并参观了南山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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