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对象可继续得到临时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6:4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化解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影响,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青海省将继续为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发放临时补贴。

  8月18日,省政府决定,在1月份到6月份给低保对象每人发放50元临时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从7月份到12月份继续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5元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据悉,临时补贴采取逐月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放。7月、8月两个月的临时补贴在8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完毕,9月份起随低保金逐月发放。(作者:崔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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