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车”车主抗法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6:5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蕾 通讯员 杨丽媛) “野鸡车”车主因不满运政部门的执法处罚,竟然连续3天聚众滋事,要挟执法队员减轻或免于处罚,经劝解无效,4名带头闹事者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天。

  非法营运遭罚车主闹事

  8月21日至23日,一些非法营运车主围堵在广州市交通执法部门门前,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仍然妄图以静坐、恫吓等方式要挟减轻或免于处罚,甚至采取纠缠、围攻等方式跟踪执法队员,冲击执法机关办公区域,加以威慑。对于公然藐视法律,妄图寻找逃避法律途径的当事人,执法人员几经劝解仍然无法奏效,于是将情况向公安部门通报。属地的公交局白云分局、景泰街派出所、景泰街街道办立即派出民警,依法对上述明知违法的抗法分子予以抓捕,公安部门依法对带头闹事的彭某、夏某等4人给予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市运管部门表示,下阶段将继续联合公安、交警以及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希望乘客积极配合,发现不法行为积极举报,营造“非法营运人人喊打”的社会共同治理氛围,彻底肃清社会毒瘤。

  非法营运最高可罚10万

  广州“禁摩”以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私家车、拼装车进行非法营运,主要在火车站周边、大型住宅小区等,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甚至有些车主以非法营运为载体,实施骗客、甚至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市运管部门7月份以来,联合公安、交警以及属地交通部门在全市开展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私家车、面包车、中巴车非法营运现象,共出动运政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查处包括各类非法营运案件近700宗,创历史新高。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对于非法营运行为,一经现场录像调查取证认定其为非法营运,市交通部门将依法按“未取得道路运输资质擅自从事非法营运”为由,对当事车主处以3万~10万元罚款,并暂扣车辆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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