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匪咬伤事主蹲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6:5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花法宣) 为筹钱还赌债,一男青年深夜街头抢夺一女子手机,为脱身咬伤事主手,其抢夺行为转化成抢劫罪,遭到法院重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千元。昨日,花都法院向本报通报了该案。

  法院查明,今年3月23日晚上11时许,花都男子邝某在花都区秀全大道第二建筑公司附近,趁独自行走的女子梁某不备,抢得梁某手中拿着的诺基亚7610型手机一台(价值1879元)。抢后,邝某准备逃跑时,梁某抓住其衣服不放,邝某随即对梁某进行殴打,并咬住梁某抓他的手,但梁某没有松手并大喊有人“抢劫”,几名路人上来帮忙将邝某,扭送派出所。

  事后,邝某自称抢手机是因为赌博输了很多,并欠了别人约3000元。花都法院认为邝某乘人不备夺取公民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从抢夺变成抢劫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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