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强奸妇女判囚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6:5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吴亮亮 通讯员 蓝永山 陈文聪) 只因“没钱花”,殷×龙和杨×生将一女子绑架,并先后两次强奸了该名女子。日前,惠城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判杨×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元;殷×龙刑期12年,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6日傍晚, 殷×龙和“土匪”(在逃)一起,在惠城区河南岸买衣服时商量晚上“去搞钱”。当晚7时许,“土匪”和杨×生、殷×龙三人在东平某旅馆入住。晚上11时许,“土匪”给了杨×生400元钱,要其找个“小姐”回来。17日凌晨1时30分许,杨×生将被害人刘×带到旅馆。“土匪”动手打了刘×两耳光,并用弹簧刀对她进行威胁恐吓。之后,年仅18岁的殷×龙和“土匪”都先后将刘×强奸。

  之后“土匪”对×某进行殴打和威胁,要其打电话给家人或朋友,要求对方汇一万元钱到银行卡,刘×被逼无奈,先后向其男朋友伍××和发廊老板方××打电话和发信息,要他们各汇5000元到指定银行卡内。之后,杨×生、殷×龙和“土匪”又先后强奸被害人刘×一次。

  4月17日上午11时许,“土匪”到楼下去查款有无汇到,发觉情况不妙逃脱。杨×生、殷×龙下楼时被刘×的亲友和接报赶来的警察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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