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家庭喜获就业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推动工作指导转变 关键狠抓落实

  本报济南讯 “我们老两口都有了工作,每月收入1300多元,再也不用为孩子一年6000元的学费发愁了。”8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匡山小区居民杨明菊,来到匡山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对该中心给予的就业援助表示感谢。

  袁树涛、王娟小两口都是大专毕业,3万元贴息贷款让他们圆了创业梦;37岁的耿艳杰下岗10年没找到工作,丈夫又下了岗,通过参加社区培训掌握了一定技能后,成了一名优秀的家政工——在匡山小区,21个零就业家庭中绝大部分实现了至少1人就业。

  省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全省各地纷纷行动起来。济南市通过职业介绍、提供岗位、技能培训、提供贴息贷款等就业援助措施,为“零就业”家庭提供服务。青岛市在实现了“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后,近期又开发储备了部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保证“零就业家庭”有求职要求人员一周内上岗。莱芜市拿出部分市容市貌执法协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益性就业岗位,送到了失业的李柏扬等230名就业困难人员手中,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据统计,上半年全省有“零就业家庭”11237户,各市通过各种就业援助措施,已成功援助10412户。

  根据省政府部署,今年年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今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将拿出适当比例的后勤服务岗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拿出部分摊位,用于“零就业”家庭就业。从2008年起,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

  给困难群众送岗位,保证了他们有固定生活来源。但仍有部分虽有人就业但生活困难的家庭。济宁市民刘海成的孩子突患尿毒症,民政部门和慈善总会的负责同志送来了4000元救助金;身患尿毒症的低保对象陈建红也获得了3000元的大病临时救助金。济宁市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济、慈善救助等较为完备的为民解困机制。临沂市针对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规范和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全面推行灾民救济卡制度,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各市根据实际,都出台了具体救助措施,确保遭遇变故的群众渡过难关。从7月份开始,潍坊市中心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其他县市区的保障标准也要做相应提高,全市城镇低保标准普遍达到190元。青岛市对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对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年1080元提高到1500元。从7月份以来,淄博、烟台、威海、聊城等市都大幅提高了补助标准。全省享受低保的城市居民61.3万人、农村居民64.03万人,生活水平都没有因近期物价上涨而降低。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家家有人就业,人人都有保障”的局面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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