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 “绿州小肥羊”被罚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33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南昌讯 记者胡勇飞、实习生涂娟报道:看到南昌市民德路345号“绿州小肥羊”餐饮店,人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8月23日,这家“绿州小肥羊”因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被工商部门处以20万元的巨额罚款。

  据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举报,“绿州小肥羊”并没有获得该公司授权,就擅自使用该公司已经注册了的“小肥羊”商标。工商部门调查时发现,该店除招牌外,还在大门、菜谱、筷子外包装、餐巾外包装、经营场所墙面、员工使用的围裙及胸牌上都使用了“小肥羊”字样和图案,与“小肥羊”商标十分近似。

  据介绍,该店在醒目位置突出使用“小肥羊”字样及图案,有意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以及该店违法情节,工商部门对其开出了20万元的巨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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