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政法干警灵魂的教育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41 法制日报

  从2006年的春天开始,正在逐步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中国法制编年史上,重重地落了一笔。在这个活动中,上至党的总书记,下至普通政法干警,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广大政法干警全员参与其中。通过一年多的集中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触及了每一个政法干警的灵魂,提高了政法干警的素质,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全部政法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相继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政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为维护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应当看到,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早在2004年,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问题,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集中整改。整改过程中发现,此类案件实体错误并不多,多的是瑕疵案,程序上不规范、不公正,一些干警对群众的态度也不好,群众不满意。

  为促进规范执法,2005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整改过程中,通过剖析个案,发现干警行为不规范,导致执法不公,反映出来的实质是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解决政法干警执法理念不到位的根本问题。

  2005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的重要批示,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问题。

  2005年12月5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向全体政法干警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同年12月20日,中央政法委向中央各政法部门、各省委政法委发出了调研通知,要求进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必要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内涵以及各法治理念之间相关的关系的调研,写出理论与实践、经验与教训、原因与对策相结合的调研报告。同时,中央政法委也召开了由北大、人大、清华、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社科院十几位专家教授出席的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见。

  之后,中央政法委又召开由基层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北京某劳教所刘所长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要指导全局的,依法治国应该是重要内容,因此就应该在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的环节抓紧立法。”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恩济庄派出所所长李岩对执法为民深有体会。他说,一个老百姓进派出所,也许他这辈子就这一回。可这一回,他就能把公安机关的形象留在自己的心里。因此,依法行政特别要树立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完善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制度,公安机关应做到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模范法官宋鱼水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法官不仅要给当事人以裁判,还要给社会以引导。法官的工作就要体现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

  高层和基层,实务界和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炼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最后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

  2006年4月,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针对政法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调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他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成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6年4月以来,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地各部门领导带头,层层举办培训班,通过组织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巡回报告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广大干警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切实整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根政法干警的头脑,指导政法干警的执法实践。

  依法治国理念包括三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指出: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依法治国理念,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司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司法部的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理念的核心是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做到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就必须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各级政法部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改革举措,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公安部2006年组织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的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下派了服务队,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服务。今年,这项活动仍在继续。全国公安机关还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通过警力下沉,确保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发挥最大效能。如今,群众见警率明显提高了,居民安全感也大大增强。

  公平正义理念需要准确把握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新内涵。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全国政法干警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体现在已经把公平正义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追求的目标与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

  全国检察系统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各项工作中,都要视案件具体情况,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广大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仅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去年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89.5%和99.4%,是历年来最好的。

  全国法院系统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依法、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最大程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自觉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努力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自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增强对裁判的认可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完善死刑核准制度,防止发生冤错案;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去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执结78万件积案,执行到位金额2160亿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服务大局理念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胸怀大局,立足本职,正确履职。

  “服务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保障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这已成为广大政法干警的共识。

  如果孤立地看自行车被盗问题,无关大局,但放到民生的角度看就是大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自行车被盗问题已成为群众‘讲着烦、听着忧、想着堵’的大事。”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解决这个问题,还不是大局?

  今年三月,公安部牵头组织建设、商务、综治、工商、质检六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专项行动,打掉了一批偷盗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端掉了一批窝点。这次专项行动还将逐步制定有关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规则、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管理办法、自行车管理系统信息标准,从生产、销售、购买等环节,全面排查清理自行车安全管理漏洞,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现在,各地自行车被盗明显减少,人民的满意率提高了。

  党的领导理念,即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机统一,确保我国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理念已经融入政法干警的灵魂,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在于制定正确的刑事政策。中央政法委提出,要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预防和减少犯罪。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河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李凤奇说,坚持党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是不接受监督。”许多政法干警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不能插手、干预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能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能随意调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群众满意度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政法部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对全体政法领导干部组织专题学习,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青年政法干警组织专题学习,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在政法部门所属院校开展教育,组织政法干警全员考试考核,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地政法部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遏制了执法权力的滥用。不少地方以解决“执行难”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突破口,健全责任倒查制度,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针对法院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河南省下大力气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省排查出的17万多件历年积案,到今年7月底执结16万多件,执结率达到95%,执结标的277亿元。

  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把信息化手段运用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民警接处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接处警信息录入系统。信息一旦录入系统,每个办案环节都处于芜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法制科的监控下,使执法监督从事后向事中、事前监督转变,彻底解决了有案不立、不破不立的问题,根除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

  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了在社会发展、时代需要的大背景中谋划政法工作的自觉性,依靠政治优势化解矛盾、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能力普遍增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出了以“法官助理庭前调解制度、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律师主持和解制度”为主体的庭外和解新模式,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尽力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实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庭外和解工作推行以来,去年1至11月,该院实现了1985年以来收案量的首次负增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29.6%。

  “法院变了,法官变了,真正成了群众的贴心人。”这是河南省新乡市的一个老上访户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向他征询意见时,说出的真心话。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后,新乡市法院系统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难问题,开展了7次院长大接访活动,变上访为下访,定期定点巡回接待群众,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人们欣喜地看到,广大政法干警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既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服务和保护人民。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援助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2006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为125290名农民工提供了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集中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能力,强化了执法为民,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地调查表明,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大为提升。今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级法院组织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案件当事人对法治理念教育成果进行测评,满意率为98.2%;市公安局在2006年刑案总量继续攀升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比2005年增加3.6个百分点。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党中央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这项教育的根本性、长远性和基础性的作用,今后必将进一步显示出来。

  目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已由集中教育转入经常性教育。政法机关将继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持久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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