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时隔十年 3名犯人被执行死刑 命令频签 法务大臣成历任之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东京8月23日电 记者林忠23日上午,日本法务省宣布,对3名因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执行死刑。

  这3名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年龄分别为63岁、69岁和60岁,他们都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因抢劫、杀人和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的。其中1人于1991年因与暴力团合谋,枪杀了一对夫妇并抢劫1200万日元而获罪,从死刑判决到执行的时间已超过10年。

  加上这次的3名死刑犯,日本在最近的8个月中,共有10名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现任日本法务大臣也成为历任法务大臣中,签署死刑执行令最多的一位。

  据报道,日本在1993年恢复了死刑执行的制度,但一直受到以日本律师联合会为代表的部分社会团体的反对。

  据统计,目前日本尚有103名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没有执行,继续羁押在监狱中。其中就包括1995年东京地铁沙林毒气案中被终审判处死刑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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