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整治公路超限私放3辆车将丢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51 法制日报

  本报太原8月23日电 记者郭建珍检测点私自放行3辆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其所属的公路分局局长将被免职。针对今年以来山西省国、省道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反弹并导致公路、桥梁受损严重的现状,山西省公路局日前决定以空前力度整治公路超限超载车辆。

  山西省公路局要求各地市公路分局行动起来,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今后,对于发生在国、省道上的超限运输行为,各超限检测点必须一次卸载到位,绝不允许只罚款、不卸载或卸载不到位就放行,必须严格落实“谁放车、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如果超限检测点私放超限车辆被稽查人员发现,且数量达到3辆以上,除要追究超限检测点所属的公路段主要领导责任,超限点所在市的公路分局局长也将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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