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高压锅仍在使用“超期服役”产品存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5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姚芃根据消费者协会系统2007年的一项调查,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64%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安全使用期限”,“23岁”的高压锅仍在“超期服役”。中消协今天发布消费警示的同时,建议国家制定相关强制性规定。

  中消协的消费警示说,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主要“超期服役”耐用消费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6种。调查发现: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热水器14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灶具16年(国家规定为8年),彩色电视机20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至12年),电热毯18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8年),电冰箱21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至16年)。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中消协建议国家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彩电、电冰箱、电热毯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对于二手货,有关部门应制定上市前的检测标准,强化管理工作,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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