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要求环境调查“扩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8:06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省政府昨天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我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

  摸清污染“底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从江苏实际看,近年来,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日益突出,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目前,我省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已超过20万家,而列入环境统计的重点企业只有5928家,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源污染和服务业污染排放情况还没有纳入环境统计范围。

  在此次会议上,副省长仇和坦言:“污染源数量说不清,排污总量说不准,已经成为影响我们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决策、有效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

  农业、服务业进入污染普查范围

  此次普查的对象,为江苏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相对于工业源,面广量大的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难度更大。据省环保厅副厅长、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赵挺介绍,农业源的普查范围包括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渔业和重点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值得一提的是,关于重点流域农村污染源的普查,是国家在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下发后追加的内容。

  生活源的普查对象,则包括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第三产业的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以及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域、建制镇区(不包括行政村和撤消的乡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因地制宜,与江苏实际紧密结合

  翻阅相关方案,记者注意到,江苏在普查中除了全面落实国家的统一要求外,还因地制宜,增加了我省亟需掌握的普查内容;而在样本选择上,特别突出了太湖地区。

  以工业源普查为例,除了普查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原辅材料消耗、生产产品、产生污染的设施以及各种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等情况外,我省专门增加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的普查内容。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掌握企业安装和使用自动在线装置的情况,为下一步在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面安装自动在线装置,加强环境监管打好基础。

  而在太湖流域的工业源和农村生活源中,我省又特别增加了总磷、总氮指标。据了解,这两项指标是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指标,掌握太湖流域工业和农村生活源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布状况以及主要来源,对控制主湖水体富营养化、改善太湖水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为了配合和推动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我省初步考虑将重点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染源普查范围确定为太湖流域,并相应扩大到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5市所属16个县(市、区),力求摸清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染的底数,为加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本报记者 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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