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蚀》作者登报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9:14 兰州晨报

  平凉文联主席状告记协主席名誉侵权案进入执行阶段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8月23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平凉文联主席状告记协主席名誉侵权案进入执行阶段,《星蚀》作者李广兴在《平凉日报》上公开道歉,但针对道歉,姚学礼、张兵陶等人认为措辞欠妥,应当予以纠正。

  2007年8月23日,针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平凉文联主席状告记协主席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名誉侵权案的被告——《星蚀》作者李广兴在《平凉日报》第四版刊登“道歉声明”。该声明说,“我的现实主义长篇小说《星蚀》,采用了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和原型,对张兵陶、姚学礼等11人构成了精神损害和名誉侵权,给他们造成了名誉伤害,对此,我深感内疚,特向张兵陶、姚学礼、杜满仓、王宝莲、吴烨、张希和、白发选、孟宏泰和已故的杨照清、张美善、阎平山的亲属表示真诚道歉。”当日,针对此“道歉声明”,姚学礼、张兵陶等人提出异议,认为此“道歉声明”未经原告人过目,文中用的所谓“现实主义”四字不妥,该四字肯定了《星蚀》一书的非侵权性,应当去掉。应当在“采用了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和原型”一句话前加上“不正确”三字。在“特向张兵陶、姚学礼……表示真诚道歉”前面加上“依照法院判决”等字样才客观。

  2006年9月1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平凉文联主席状告记协主席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广兴应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甘肃日报》、《平凉日报》上发表道歉声明,向11名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宣判后,李广兴不服,向省高院上诉。2007年4月23日,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侵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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