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两养殖户被司法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9:43 南方日报

  抗拒执法威胁要杀人

  珠海两养殖户被司法拘留

  本报讯(记者/刘可英 通讯员/章红祥)冯某、廖某多次谩骂、恐吓法院工作人员,以暴力相威胁,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进行。前日,珠海市金湾区法院对当地养殖户冯某、廖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

  2004年,龚某与金湾区三灶镇某村合作社签订合同,承包了该村的180亩养殖塘。合同约定养殖塘不得擅自转让或转租,期限5年,承包金每年112400元,于当年的1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2005年5月,在未征得村合作社同意的情况下,龚某与冯某、廖某签订《转让书》,将养殖塘擅自转让给冯某二人经营。冯某、廖某至今未缴纳承包金,引起村民不满。2006年2月份,村合作社多次催缴养殖塘承包金未果,按合同约定提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养殖塘。案件诉至金湾区法院后,法院认定龚某与冯某、廖某的转让行为无效;村合作社解除与龚某承包合同的行为有效。

  依据法院判决,冯某、廖某作为养殖塘实际占有人,应限期交还养殖塘,并按责任范围赔偿村合作社的经济损失。冯某、廖某不服判决,也不通过上诉等合法途径解决,始终拒绝交还养殖塘,累计拖欠租金达十多万元。今年1月,该村合作社向金湾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冯某即手持菜刀威胁办案人员:“如果下次你们再来我的养殖塘,就把你们砍死!”并放出狠话,“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谁动我的私有财产,就会人头落地!”

  金湾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到冯某、廖某居住的养殖塘协调工作,并商请三灶镇委出面协助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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