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半年查处县处以上领导71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9:43 南方日报

  广州上半年查处县处以上领导71人

  包括厅局级干部4人,挽回经济损失2655万元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 通讯员/穗检宣)笔者从昨天举行的广州市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7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55万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464人,同比上升2.4%;起诉8798人,同比上升3.5%。值得注意的是,“两抢”、盗窃、杀人、绑架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各类多发性犯罪和暴力性犯罪案件同比则略有下降,上半年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105人,提起公诉5658人,同比下降7.5%和6.2%。上半年,检察机关查处10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特大案件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63人(含厅局级干部4人)。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32件35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查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3件。

  对于下半年的工作,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表示,将高度重视并认真查办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涉及民生、侵犯人权的案件。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他特别强调,宽与严都必须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展开,“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不能脱离法律规范讲“宽”与“严”。对轻微犯罪要依法从宽处理,要坚决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可以依法从宽的不敢从宽处理,另一种是不应当从宽处理的案件,利用不批捕权、不起诉权等办理人情案、金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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