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废物污染环境受处罚谁应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0:47 正义网-检察日报

  编辑同志:

  我与某工厂签订了运输边角料协议,按照合同,我一直帮该工厂将废料运输到某地倾倒。在运输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收到有关部门的一张罚款单,声称我运输、倾倒废物的行为污染环境,要对我进行处罚。我认为自己是在帮工厂倾倒废料,污染环境的责任应当由工厂承担。请问,由运输废物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谁承担?

  读者 陆欣财

  陆欣财读者:

  工厂与你签订倾倒废物合同,当然应当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同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委托他人运输固体废物过程中丢弃废物行为法律适用的复函》第二条也明确指出,委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废物丢弃行为,依法应由废物产生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委托关系,废物产生单位与承运单位之间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并不改变废物产生单位所处的行政相对人地位。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废物产生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当然,如果你在运输途中将废物倾洒造成污染,则应当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途中运输问题的约定进行处理。

  本报法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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