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不得搭车发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1:01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李杰)昨日,《淄博市进校教育图书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公布,未经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的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学校不得组织征订,教材发行部门不得搭车发行。

  我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和幼儿园教学用书、幼儿辅导读物分别由市教育局公布指导书目录和推荐目录,由市教育图书资料管理中心和各区县教育图书代办站发行。任何单位不得选用目录以外的指导用书,不得从其他渠道和途径擅自购买教学用书、辅助读物和学具。

  学校自主研发的校本课程须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开发的课程不编教材,不得向学生收费。

孙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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